上诉法院认为,根据《虚假索赔法》,合格豁免盾牌不能作为辩护理由

第四巡回法院的理由是,证明《虚假索赔法》责任所要求的欺诈心理状态将使任何合格豁免的主张落空

第四巡回上诉法院认为,被指控违反《虚假索赔法》欺诈联邦政府的州或地方政府官员不能以 "合格豁免 "作为辩护理由。 法院在 U.S. ex rel. U.S. ex rel..

涉嫌赠款欺诈

Citynet案涉及西弗吉尼亚州官员和一家外部通信承包商在申请和使用联邦宽带技术机会计划(旨在改善农村和服务不足地区的宽带连接)下的赠款时涉嫌欺诈。 虚假索赔法》诉讼是由一家名为Citynet LLC 的竞争承包商提起的,该承包商曾申请同样的补助资金,但未获成功。

值得注意的是,与接受联邦拨款有关的欺诈是《虚假索赔法》诉讼的一个重要且不断增长的领域。政府每年发放数百亿美元的赠款。该领域的举报人索赔通常涉及赠款申请人在申请、续期或延期过程中的欺诈性陈述,数据或研究的伪造,或赠款接受人将赠款用于未经授权的目的。请向经验丰富的赠款欺诈举报人律师咨询您的详细情况。

地区法院的裁决

Citynet 案中, "qui tam "举报人指控州政府官员在拨款申请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州政府官员以 "合格豁免 "为由请求驳回举报人的申诉。

限制性豁免是一种保护政府官员免于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抗辩理由,只要他们的行为没有违反 "明确规定的 "法定或宪法权利,且合理的人应该知道这些权利。众所周知,被指控过度使用武力的警官会以此为由进行辩护。 然而,州或地方政府官员在执行公务时需要使用判断力,即所谓的 "自由裁量职能",他们也有可能援引合格豁免权。

西弗吉尼亚州的官员辩称,他们有权对举报人的索赔享有合格豁免权,因为所指控的补助金欺诈涉及他们的 "自由裁量活动"。 地区法院驳回了这一动议,认为被告方提出的事实问题是法院在驳回动议中无法解决的。 法院说,这个问题需要 "进一步的事实调查",以了解这些官员在涉嫌违反《虚假索赔法》时的心态。

地区法院的这一裁定含蓄地假定,州或地方政府官员可以援引合格豁免权,作为对根据《虚假索赔法》提出的索赔的抗辩。

上诉推翻

在上诉中,第四巡回上诉法院推翻了这一判决,认为无论案件中的事实调查结果表明什么,西弗吉尼亚州的官员都不能利用合格豁免权作为根据《虚假索赔法》进行索赔的抗辩理由。

相反,正如法院所解释的,《虚假索赔法》明确规定,被告必须 "明知 "而为,才应承担责任。 具体而言,《虚假索赔法》规定,"任何人 "只要 "明知 "或 "故意",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故意向[美国政府]提出或导致提出虚假或欺诈性索赔要求付款或批准";"故意故意制造、使用或导致制造或使用对虚假或欺诈性索赔具有重要意义的虚假记录或陈述";或共谋实施此类行为。

根据《虚假索赔法》的定义,"明知 "是指当事人"(i) 实际了解信息;(ii) 故意不了解信息的真实性或虚假性;或 (iii) 罔顾信息的真实性或虚假性"。 31 U.S.C. § 3729(b)(1)(A)。 这就确保了仅仅由于疏忽而造成的诚实错误或不正确的索赔不存在责任。 相反,只有在当事人故意或鲁莽行事的情况下才会承担责任。

法院的理由是,如果政府官员违反了《虚假索赔法》,则 "必然丧失 "享有合格豁免的权利。 这是因为,当政府官员明知、故意不知道或轻率地无视其行为侵犯了受害人的法定或宪法权利时,合格豁免权并不保护他们。 确定《虚假索赔法》责任所需的心理状态足以使豁免保护失效。 换句话说,要违反《虚假索赔法》,政府官员的行为就必须不符合限制性豁免 "旨在保护 "的 "合理但错误的判断"。

法院补充说,有 "充分的理由 "不允许根据《虚假索赔法》将限制性豁免用作辩护理由。 法院特别指出,特定豁免权的目的是 "保护政府,从而保护广大公众"。然而,"虽然法院承认给予公职人员诉讼豁免权以保护其在执行公务时行使独立裁量权的能力符合公共利益,但将豁免保护扩大到欺诈政府的公职人员肯定不符合公共利益"。 "因此,虽然豁免权应保护自由裁量权,但 "它不得庇护欺诈行为"。

法院认为,根据《虚假索赔法》,公职人员不能援引合格豁免权作为辩护理由,并发回重审,指示地区法院驳回驳回动议。

案件继续进行,举报人有资格获得 25-30% 的赔偿金

该案目前由举报人 Citynet 在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虚假索赔法》中的 Qui tam条款允许个人或公司成为举报人(称为Quitam"举报人"),以政府的名义对被指控的违法者提起诉讼。诉讼最初会被 "密封 "或保密,以便政府有机会调查举报人的申诉。然后,司法部有权 "介入 "并承担案件的起诉工作。在Citynet 案中,政府拒绝介入。

值得注意的是,在所谓 "被驳回 "的举报人诉讼案中,举报人的潜在回报--也称为 "举报人份额"--要高于介入案件。 特别是,在介入案件中,举报人可获得 15-25% 的赔偿,而在被驳回的案件中,举报人可获得 25-30% 的赔偿。

内战时期的《纳税人保护法

虚假索赔法》(False Claims Act)最初颁布于南北战争时期,目的是打击联邦军队供应商的欺诈行为。虚假索赔法》的举报人条款允许私人代表政府对虚假索赔提起诉讼,并分享任何追偿。 根据该法规,举报人(被称为Qui tam"举报人")可获得 15-30% 的举报人奖励。 据政府报告,2019 财年,《虚假索赔法》诉讼案的和解和判决金额高达 30 亿美元。 其中超过 21 亿美元来自根据《虚假索赔法》的"qui tam "条款提起的举报人诉讼。

联系经验丰富的举报人律师

如果您正在考虑举报联邦政府的欺诈行为,包括拨款欺诈,请联系经验丰富的举报人律师Mark A. Strauss,进行免费的保密咨询。

撰写人

Mark A. Strauss律师

马克是一位身经百战、坚韧不拔的反欺诈律师,在复杂的民事诉讼领域拥有二十多年的经验。他曾代表《虚假索赔法》(False Claims Act)下的 "告密者"(qui tam whistleblowers)以及《联邦证券法》(Federal Securities Law)和《反贿赂和腐败组织法》(RICO)下的欺诈受害者。他的努力为客户追回了数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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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是一位身经百战、坚韧不拔的反欺诈律师,在复杂的民事诉讼领域拥有二十多年的经验。他曾代表《虚假索赔法》(False Claims Act)下的 "告密者"(qui tam whistleblowers)以及《联邦证券法》(Federal Securities Law)和《反贿赂和腐败组织法》(RICO)下的欺诈受害者。他的努力为客户追回了数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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