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欺诈是美国的主要问题。据估计,每年有15%的欠税没有缴纳。损失的金额大约相当于每年联邦预算赤字的四分之三。逃税者不仅仅是在欺骗国税局和联邦及州政府。他们实际上也是在偷窃那些遵守税收法律和法规并诚实地支付他们所欠税款的公民。
国税局的举报人计划
国税局的举报人计划提供的奖励是国税局对违反税法和少付税款的线索或报告所收取金额的15%至30%。值得注意的是,该计划并不要求目标纳税人是有意或故意地少缴税款。相反,报告因无辜的错误或不正确的法律解释而产生的少付款项就足够了。然而,要想获得奖励,少付的金额必须超过200万美元--这个门槛包括利息、罚金、民事没收和刑事罚款,这些都可以很快达到巨大的金额。
税务欺诈举报人不一定是美国公民。事实上,向美国国税局提交的举报材料中,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国外的举报人。
税务举报人的申请纷至沓来。2019年,国税局检举人办公室向检举人发放了181项奖励,总额超过1.2亿美元。
纽约州《虚假索赔法》下的税务欺诈Qui Tam诉讼案
许多州都有自己的《虚假索赔法》,旨在奖励揭露州、地方分支机构和公共机构欺诈行为的告密者。
纽约州的《虚假索赔法》(False Claims Act)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授权举报人提出涉及税务欺诈的索赔。举报人可获得收缴金额的 15%至 30%。该法规不仅适用于不缴纳纽约州和地方所得税的行为,而且也同样适用于销售税。
事实上,历史上最大的州虚假索赔法和解案之一涉及纽约州起诉斯普林特公司(Sprint Corp.斯普林特支付了 3.3 亿美元作为和解金。提起虚假诉讼的举报人获得了 6270 万美元的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纽约州的《虚假索赔法》要求目标纳税人知情,这与美国国税局的检举人计划不同,后者即使在非故意的情况下也适用。然而,该法对知情的定义很宽泛,不仅包括实际知情,还包括对信息的真实性或虚假性的轻率和 "故意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