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索赔法》: 保护美国纳税人免遭欺诈
虚假索赔法》是旨在保护美国纳税人的首要联邦诉讼工具。它对那些通过故意提交虚假索赔要求来欺骗美国政府项目的各方规定了实质性的责任。被称为 "林肯法 "的《虚假索赔法》最初是在南北战争期间颁布的,以应对向联邦军队供货的承包商普遍存在的欺诈。自1986年以来,司法部根据《虚假索赔法》追回了超过620亿美元的款项。
举报人--政府的眼睛和耳朵
虚假索赔法》的成功主要归功于其qui tam条款。这些条款授权掌握政府欺诈信息的私人当事人成为举报人(被称为"举报人"),对被指控的违法者提起诉讼或代表政府提起诉讼。诉讼最初被 "密封 "或保密,以便政府有机会调查举报人的申诉。然后,司法部有权 "介入 "并承担案件的起诉工作。
提出一个结构良好的案件并说服政府进行干预,对于举报人事务的成功至关重要。 聘请像马克-A-施特劳斯这样具有干预案件记录的有经验的举报人律师来代表你是非常重要的。
在成功的案件中,举报人可以获得被称为 "举报人份额 "或举报人奖的赏金,其中包括政府从诉讼中的违法者那里收回的份额。在政府介入的案件中,举报人的份额为15-25%。如果政府拒绝介入,而举报人及其律师自行成功起诉该案件,则举报人有权获得更多的赏金--收回金额的25-30%。一般来说,授予的百分比取决于举报人对获得的结果的贡献。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9年,司法部根据《虚假索赔法》收回了约30亿美元的和解和判决。其中,约22亿美元或几乎四分之三的金额来自举报人启动的案件。
谁可以成为举报人?
根据《虚假索赔法》,几乎任何人,包括企业实体和地方政府,只要知道有针对政府的欺诈行为,都可以成为举报人。虽然许多举报人都是能够获得关键信息的内部雇员,但法律也允许承包商、数据分析师、客户甚至竞争对手和其他公司举报欺诈活动。这既包括美国人,也包括了解美国政府欺诈行为的外国个人或公司。要获得举报人资格并可能获得赔偿,举报人必须满足几个关键要求。
首先,举报人必须自愿提供原始信息。这意味着该信息不应已为政府所知,并且必须在没有传票等胁迫的情况下提供。信息还必须足够具体、及时和实质性,以协助政府的调查或执法行动。
其次,所提供的信息必须与违反提供举报人保护的法律(如《虚假索赔法》)有关。举报人必须有可信的欺诈证据,如内部文件、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的证据。即使是能够证明不当行为的明确证据的非雇员也有资格提出索赔,前提是这些信息不是基于公开的知识,而没有经过额外的分析。
最后,要获得赔偿资格,举报人的信息必须导致执法行动取得成功,从而使政府追回资金。根据《虚假索赔法》,举报人可能有权获得部分追偿,从 15%到 30%不等,具体取决于政府的参与程度和案件的成功率。
虚假索赔法》下的责任和损害赔偿
根据《虚假索赔法》的规定,被告 "故意 "向政府提出或导致提出虚假或欺诈性的付款要求,或使用或导致制作或使用对向政府提出虚假或欺诈性付款要求 "很重要 "的虚假记录或陈述,即可确定责任。
重要的是,根据《虚假索赔法》,要求违法者 "明知故犯",并不意味着他们有具体的意图来欺诈或欺骗政府,获得他们无权获得的资金,或违反虚假索赔法。相反,对于为获得有关款项而向政府作出的陈述的真实性或虚假性的鲁莽漠视或故意无视,就足以使一个人承担责任。正如法院所指出的,鲁莽的无视和故意的无知包括 "鸵鸟式的情况,即个人把头埋在沙子里,没有进行简单的询问,以提醒他正在提交虚假索赔。简而言之,《虚假索赔法》反映了这样一个概念:接受公共资金的各方有责任合理地确定他们有权获得他们所要求的政府付款。
虚假索赔法》还适用于所谓的 "反向虚假索赔"。要确定 "反向 "虚假索赔的责任,必须证明被告故意隐瞒或不适当地避免或减少了向政府支付款项的义务。逃避进口税就是 "反向 "虚假索赔的一个例子。
虚假索赔法》规定的责任是巨大的。具体来说,违法者要承担政府实际损失金额三倍的赔偿责任,另外还要对提交的每项虚假索赔进行处罚。1986年的《虚假索赔法》规定,每项违法行为的处罚范围为5000美元至10000美元。然而,该范围受通货膨胀的影响,从2020年1月起,已增加到11,463美元至23,331美元。
欺诈是他们的游戏。
诚信是你的。
虚假索赔法的广泛范围
虚假索赔法》具有多种用途。它几乎可以用来打击任何涉及虚假陈述或遗漏、给美国纳税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欺诈性或欺骗性计划或鲁莽活动。(税务欺诈是一个例外,它由单独的国税局举报人法规处理)。虽然《虚假索赔法》诉讼通常涉及针对联邦机构和部门的欺诈行为,但该法规也适用于针对接受联邦资金、财产、贷款、赠款或其他类型援助的私营部门或非营利项目的欺诈行为。事实上,该法规还可用于补救那些不直接与政府签订合同或开展业务,但仍以某种方式接受政府资金的各方所实施的欺诈行为。案例涉及的行为范围很广,例如包括
- 海关欺诈和逃避进口税。
- Covid-19救济欺诈。
- 医疗保健欺诈,包括与医疗补助或医疗保险报销、非法回扣、标签外营销有关的欺诈。
- 政府订约和采购欺诈。
- 涉及补贴、赠款、贷款、保险、担保或其他政府援助的政府拨款欺诈行为
- 联邦信贷援助欺诈
- 国税局税务欺诈
- 证券欺诈
虚假索赔法》对举报人的保护
虚假索赔法》为揭发政府欺诈行为的举报人提供了强有力的保护。国会认识到害怕报复可能会阻止个人举报不法行为,因此在该法案中纳入了强有力的反报复条款,以保护举报人免受其雇主或其他参与欺诈的人员的不利行动。
根据《虚假索赔法》(31 U.S.C. § 3730(h)),举报人受到保护,免遭一系列报复行为,包括解雇、降职、骚扰、停职和歧视。这种保护适用于采取合法措施举报或阻止欺诈行为的员工、承包商和代理人。如果发生报复行为,举报人可要求复职、双倍补发工资及利息,以及特殊损害赔偿,如律师费、诉讼费和精神损失费。在某些情况下,举报人还可能有权获得未来收入损失的预付款。
这些保障措施确保了解欺诈或不当行为的个人能够放心地站出来,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受到法律保护,不会受到报复行为可能造成的经济和个人伤害。遭受打击报复的举报人可以单独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即使其相关的《虚假索赔法案》案件仍在审理之中,或者政府拒绝介入。这些保护措施使举报人有能力站出来反对欺诈行为,而不必担心失去生计或面临报复。
如果您认为自己可能需要举报人索赔,及时采取行动的重要性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多个举报人提起涉及同一欺诈行为的《虚假索赔法》案件,一般只允许第一个诉讼进行。因此,根据具体情况,你可能必须迅速采取行动,聘请律师并准备和提起《虚假索赔法》诉讼。否则,竞争对手的举报人可能会比你更早到达法院,并获得本应属于你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