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商被控通过错误申报中国产钢丝衣架的 "原产国 "规避反倾销税
美国政府指控,一家从中国进口钢丝衣架的进口商通过第三国 "转运 "这些产品并错误申报其 "原产国",从而欺诈性地规避了反倾销税的支付。
根据美国司法部提出的申诉,CEK Group, LLC 将中国钢丝衣架运往泰国、马来西亚和印度,然后再转运到美国。
美方称,该公司在这些产品进入美国海关时,将其 "原产国 "谎报为泰国、马来西亚或印度,而不是中国。
据称,该公司因此逃避了对中国制造的钢丝衣架征收 187% 的反倾销税。
据称,CEK 还让其所有者控制的空壳公司进口某些错误申报的商品,显然是为了掩盖 CEK 参与其中的事实。
此外,CEK 还涉嫌将某些货物错误地归入美国协调关税表代码,导致其他未付关税。
进口后,钢丝衣架被用于全国各地的干洗店。
政府要求 CEK 赔偿不当偷逃的关税 400 多万美元和罚款 1200 万美元。
转运和 "原产国 "欺诈
根据产品的 "原产国 "或 "COO"(即制造、生产或种植地),关税税率会有很大差异。原产国必须在进口商的CBP 7501 表海关入境摘要或 "报关单 "上申报。
"转运"是一种海关欺诈行为,即货物在进口到美国之前被运往中间目的地国家,进口商以此为借口虚报 "原产国",从而逃避合法的关税或关税。
转运货物可能被谎称为中转目的地国的产品,或在中转目的地国进行了小规模的整理、重新包装或加工,以此为借口声称在中转目的地国进行了 "实质性改造",如果这种说法成立,将成为重新指定 "原产国 "的依据。
据信,转运在中国生产的商品方面尤为盛行,因为许多类别的商品被征收特别高的关税,而进口商都会想方设法规避这些关税,即使是非法规避。
这些高税率包括对数十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征收高达 25% 的所谓301 条款关税,以及反倾销和反补贴税("AD/CVDs")。
反倾销/反补贴是一种贸易救济措施,旨在为受到外国公司以人为低价或补贴价格在美国销售商品损害的国内产业提供 "公平竞争环境"。反倾销和反补贴税针对许多类别的中国产品,额外关税可达数百个百分点。
例如,根据美国商务部发布的命令,CEK 事件中的钢丝衣架被征收 187% 的反倾销税。
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台湾和韩国被认为是中国商品欺诈性转运的主要 "枢纽"。
关税分类不当欺诈
关税根据美国协调关税表("HTS")计算,该表规定了适用于进口商品的关税税率。进口商必须在海关入境文件中申报正确的 HTS 代码。
关税归类错误欺诈是指故意申报错误的 HTS 代码以逃避关税的行为。例如,据司法部称,CEK 涉嫌将其进口的某些原产于中国的钢丝衣架错误归类到泰国免税家用金属产品的 HTS 编码下。
虚假索赔法》与海关欺诈
虽然政府是根据《1930 年关税法》起诉 CEK 的,但根据另一项联邦法规《虚假索赔法》,海关欺诈也是可以起诉的。
美国《虚假索赔法》对欺诈美国或其机构(包括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的各方规定了重大责任--三倍或 "三倍 "损害赔偿加罚款。
举报人--也被称为"举报人"--可以代表政府起诉《虚假索赔法》的违法者,并获得任何赔偿的 15%-30%作为奖励。
美国政府有权介入并承担对《虚假索赔法》案件的起诉,在涉及海关欺诈的举报人案件中也经常这样做。
举报人在揭露海关欺诈行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由于美国从关税和关税中获得大量收入,因此起诉海关欺诈案件--包括由《虚假索赔法》举报人发起的案件--是司法部的一项优先工作。
咨询海关欺诈举报律师
如果个人掌握了有关当事人欺诈性逃避关税或关税的信息,应联系经验丰富的海关欺诈举报人律师Mark A. Strauss,了解如何成为《虚假索赔法》的举报人。Strauss 先生已成功地为举报人和其他客户获得了良好的结果。
与 Mark A. Strauss 的所有通信均受律师-当事人保密特权保护。除非获得举报人奖励,否则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