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进口商通过印度转运躲避对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最近的执法行动,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发现两家进口商通过谎报货物来自印度,逃避对中国制造的黄原胶征收反倾销税。
这些行动凸显了一种被称为转运的逃避关税策略,即一个国家生产的货物通过另一个国家转运,以掩盖其真正的原产地,逃避适用的关税。
他们还强调了一种可以作为根据《虚假索赔法》(FCA)提起检举人诉讼的基础的关税欺诈行为,并说明了检举人在揭露此类非法活动方面发挥关键作用的原因。
价值数百万美元的转运计划
黄原胶是一种广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工业增稠剂,如果在中国生产,自2013年起将被征收反倾销税。 在美国商务部认定中国制造商以不公平的低价在美国销售这种物质后,美国对黄原胶征收了可能超过150%的反倾销税。
CBP 发现,Global Natural Ingredients和Lighthouse Rock Consulting虚报了其进口黄原胶的原产国(COO),从而逃避了适用于原产于中国的黄原胶的反倾销税。
具体而言,他们谎称其进口产品来自印度--一个不受这些关税限制的国家--并在其7501 表的海关入境摘要中填写了 "01 类"(表示不适用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而不是 "03 类"(适用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
海关及边境保护局的调查显示,所谓的印度供应商根本不是制造商,而是中国产黄原胶的转售商,其网站上显示的带有中国制造商标记的图片就是证明。 调查还发现,印度根本不生产黄原胶,而只在奥地利、中国、法国和美国生产。
调查的起因是一家国内黄原胶生产商--其业务受到损害的竞争对手--提出的指控。
虚假索赔法》为举报人提供的机会
虽然黄原胶诉讼是通过《执行和保护法》(EAPA)程序进行的,但涉及通过转运逃避进口关税的计划可以作为《公平竞争法》举报人诉讼的依据。
FCA 允许了解海关欺诈情况的个人代表政府提起诉讼,并从收益中获得金钱奖励。 举报人也被称为 "举报人"(qui tam"relators"),通常有权获得政府追回款项的 15%-30%。
鉴于海关欺诈案件往往涉及数百万美元的逃税金额,而《公平竞争法》规定了三倍(三倍)的损害赔偿,因此举报人的回报可能非常可观。
这些行动还强调了表明海关欺诈可能正在发生的红旗类型,员工、业务同行、行业顾问或其他与进口商有关的人员应警惕这些红旗,包括
- 伪造文件
- 来源或不寻常运输路线的可疑变化
- 经由不生产有关货物的国家转运
- 文件不一致或相互矛盾
- 网站或营销材料显示的产品来源与申报的不同
- 定价与公平市场价值或典型费率不符
注意到这些警示信号的个人可能会掌握有价值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会导致《虚假索赔法》案件的胜诉和巨额举报人奖励。 他们应考虑咨询经验丰富的海关欺诈举报人律师,如马克-A-斯特劳斯(Mark A. Strauss),他对贸易法和《虚假索赔法》非常熟悉。
保护您的权利
如果您掌握有关海关欺诈的信息,无论是涉及转运、虚假原产国申报、低估价值、重复开票、错误分类还是其他阴谋,您都有可能根据《虚假索赔法》获得可观的举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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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欺诈是他们的游戏。诚信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