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灰色棍状图形,线条周围探出一个黄色棍状图形

关于偷逃进口关税的举报人诉讼案达成 300 万美元和解

雅基玛公司前雇员将获得 50 万美元的《虚假索赔法案》举报奖励。

Yakima 产品公司是一家汽车配件制造商,如挂钩和车顶行李架,该公司将支付 300 万美元以解决一起举报人诉讼,该诉讼指控该公司在知情的情况下少报关税并错误申报其进口产品的原产国。

这位"奎伊坦"举报人是雅基玛公司的前运营总监,他代表美国政府提起了《虚假索赔法》诉讼,美国政府也介入了此案。 据美国司法部称,他将获得赔偿金的 17%(即 50 多万美元)作为奖励,以及由 Yakima 公司支付的 7.5 万美元律师费。

虚假认证审查

雅基玛公司经常从中国进口挤压铝部件来制造产品。 这些商品需要缴纳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即所谓的反倾销/反补贴贸易救济措施,以保护美国制造商免受外国制造商以低于公平价值的价格向美国出口产品的不公平竞争。

虽然进口商必须在海关入境文件上申报和支付所有进口税义务,包括任何适用的反倾销/反补贴税,但根据举报人的诉讼,Yakima 在六年多的时间里都没有这样做。

据称,Yakima 公司在进行 "事先披露 "审查时发现了这一海关合规失误,但没有按要求通知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 相反,据称该公司向海关及边境保护局虚假证明其审查已完成,但未将未支付的反倾销/反补贴税包括在内。

根据海关及边境保护局的 "事先披露"程序,自行报告海关违规行为的进口商可以减少或免除原本适用的处罚。

转运和首席运营官欺诈

除未支付反倾销/反补贴税外,Yakima 还涉嫌逃避 301 条款关税,该条款适用于大量中国制造的商品,涉及高达 25% 的额外进口关税。

据称,Yakima公司将中国制造的商品经台湾转运后进口到美国。 据称,尽管在台湾只进行了 "简单的组装和包装",而不是将原产地从中国改为台湾所需的 "实质性转变",Yakima 仍在海关入境文件中将原产地或 "COO "误报为台湾。

如本博客之前所述,进口商经常以在第三国进行小规模加工或精加工为借口,虚报商品的原产地,从而逃避或少缴关税。 转运/虚报原产地名称以规避 301 条款对中国商品征收关税的做法很常见,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和台湾是转运的重要 "枢纽"

在雅基玛公司的案件中,举报人声称,该公司在 301 条款生效后立即炮制了台湾转运/虚假的COO 计划,尽管其供应链安排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举报人称,他在工作期间观察了中国大陆和台湾相关工厂的运营情况,发现了这一欺诈行为。

海关欺诈与虚假索赔法

海关欺诈违反了《虚假索赔法》(False Claims Act),根据该联邦法规,故意向美国政府或其机构多收或少收费用的当事人可能会被起诉,并承担 "三倍 "或三倍于政府损失的赔偿责任,外加罚款。 根据该法案的举报人或Qui tam条款,掌握违法证据的个人和其他私人可以代表政府提起诉讼,并获得案件收益的 15%-30% 作为奖励。

司法部有权介入并起诉此事。

虽然进口税和关税是政府收入的最重要来源之一,但进口商的欺诈行为据了解十分猖獗,打击海关欺诈是司法部的一项高度优先事项。 鉴于海关及边境保护局不可能监控每个海关入口的合规情况,我们强烈建议掌握海关欺诈证据的当事人挺身而出,成为《虚假索赔法案》的举报人。

欺诈是他们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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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欺诈举报案件一般涉及低估进口货物的价值,通常是通过使用虚假或伪造的商业发票。 但海关举报人也经常揭露其他类型的不当行为,包括在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不正确的协调关税税则或 "HTS "分类、错误申报原产地证书或未披露进口商与其国外卖家之间的 "关联方 "关系。

为了避免被发现,偷逃关税的进口商往往通过资本不足的空壳公司或幌子公司进行运作,而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交易。 他们的计划通常旨在规避反倾销/反补贴税或 301 条款关税,这些税率最高。

联系海关欺诈举报人律师

如果您发现有进口商故意逃避关税或其他税费,请务必与经验丰富的海关欺诈举报人律师联系,了解您作为潜在的《虚假索赔法》举报人所享有的权利。 仅仅向海关及边境保护局举报海关欺诈行为并不能使您获得《虚假索赔法》举报人的奖励。 您必须提起Qui tam 诉讼,这就要求您有法律顾问作为代表。

联系经验丰富的海关欺诈举报人律师 Mark A. Strauss,进行免费保密咨询。 所有通信均受律师-当事人保密特权保护。

举报人律师 Mark A. Strauss 的头像

撰写人

Mark A. Strauss律师

马克是一位身经百战、坚韧不拔的反欺诈律师,在复杂的民事诉讼领域拥有二十多年的经验。他曾代表《虚假索赔法》(False Claims Act)下的 "告密者"(qui tam whistleblowers)以及《联邦证券法》(Federal Securities Law)和《反贿赂和腐败组织法》(RICO)下的欺诈受害者。他的努力为客户追回了数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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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是一位身经百战、坚韧不拔的反欺诈律师,在复杂的民事诉讼领域拥有二十多年的经验。他曾代表《虚假索赔法》(False Claims Act)下的 "告密者"(qui tam whistleblowers)以及《联邦证券法》(Federal Securities Law)和《反贿赂和腐败组织法》(RICO)下的欺诈受害者。他的努力为客户追回了数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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