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反倾销和反补贴税(AC/CVD)而将挤压铝材进口产品错误归类为仓库托盘的欺诈行为
与中国亿万富翁刘忠田--人称 "刘叔叔 "或 "大老板"--有关联的一批加利福尼亚公司在逃避中国铝进口关税的计划被定罪后,被勒令向美国政府支付 18.3 亿美元的赔偿金。 该判决被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涉及海关欺诈的最大判决之一。
2022 年 4 月 11 日,美国地区法官加里-克劳斯纳(R. Gary Klausner)判处关联仓储和铝业公司缓刑五年,并责令他们支付 18.3 亿美元。 该判决是在 2022 年 8 月的审判之后做出的,被告被判定 与中天公司及其他公司共同实施了一项计划,以逃避美国对来自中国的挤压铝产品征收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AC/CVD)。 陪审团认定被告犯有共谋罪、电信欺诈罪和通过海关传递虚假和欺诈性文件罪。
当外国竞争对手从母国获得补贴或其他经济利益,或以低于 "正常价值 "的价格在美国销售产品时,美国政府会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为国内产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2011 年,美国商务部下令对来自中国的某些挤压铝产品征收高达 400% 的 AC/CVD 税。
被错误归类的进口产品
据美国司法部称,根据该计划,从 2011 年到 2014 年,被告将应缴纳 AC/CVD 关税的进口挤压铝材伪装成铝制仓库托盘,并进行了虚假的错误分类。 这些铝型材被点焊在一起,使其看起来像是托盘,进口后由被告囤积在加利福尼亚州和新泽西州的仓库中。
美国司法部称,中天控制的实体随后试图在美国开发铝熔炼设施,将所谓的托盘转化为更具商业价值的铝形式。
美国政府还指控中天公司与该计划有关。 除了缓刑和 18 亿美元的赔偿外,法院下令的补救措施还包括没收价值约 7000 万美元的仓储铝材。 1993 年,中天成立了中国忠旺控股公司,该公司已成为亚洲最大的铝型材公司之一。
根据《美国虚假索赔法》提出的海关欺诈举报人索赔要求
虽然中天事件涉及刑事指控,但明知故犯地逃避进口关税也违反了美国《虚假索赔法》(False Claims Act),该法对欺诈美国政府机构(如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的当事人规定了巨额民事赔偿责任--三倍的损害赔偿,外加民事处罚。 虚假索赔法》的举报人条款--也称为 "qui tam "条款--允许私人代表美国政府提起诉讼并分享收益。 具体而言,"qui tam"举报人可获得政府追偿金额的 15%-30%。
海关欺诈案件的 举报人一般是违法者的雇员或前雇员,以及因对手在关税上作弊而处于不公平地位的诚实商业竞争者。 举报人可以来自任何国家。
海关欺诈一般分为三类--(i) 谎报 "原产国 "或转运地,通常是为了逃避 301 条款规定的贸易战关税;(ii) 使用伪造或篡改的商业发票来低估进口商品的价值;(iii) 使用错误的协调关税表(HTS)归类来降低税率或逃避反倾销/反补贴税。 中天公司案涉及 HTS 错误分类等欺诈行为。
与举报人律师 Mark A. Strauss 交谈
举报人律师事务所 Mark A. Strauss Law PLLC 鼓励潜在的海关欺诈举报人联系举报人律师 Mark A. Strauss 进行免费咨询,如果他们有关于知情逃避进口关税或关税(包括对中国商品征收的 301 条款关税)的信息。